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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第五个普法宣传日到来之际,由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晚会《法治的力量2005》于12月4日晚上8点在央视一套隆重推出,揭晓了2005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结果。这十大法治人物是:许文有、佟丽华、陈建教、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蒋汉生、福建3名女中学生、张颖、金桂兰、张志强、张春良。
●刑警的榜样------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 许文有
熟悉他的人都说他有两大特点——一是嫉恶如仇,二是从不怕死。震惊全国的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黑恶势力犯罪的“4·05”、“8·29”专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都在他的指挥下一一告破。他就有着25年警龄的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许文有。
“百姓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如果案子不破,那就是警察对老百姓的欠债。”这是常挂在许文有嘴边的一句话。从2002年他上任到现在,他转战全国33个省市,长途跋涉200余万公里,并远涉缅甸、朝鲜实施跨境抓捕。2004年全省210起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侦破200起,破案率达95%,破获了历年省挂牌督办案件15起。5起公安部督办杀人案件全部告破,占全国破获部督杀人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强,位居全国第一。
从不怕死的徐队长最珍视的就是生命,那是老百姓那不可侵犯的利益和权利。因为对人民爱得深沉,所以在面对邪恶时他才会无所畏惧。正是因为许队长和他的战友们从未退缩,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才如此和谐安宁。
●为弱者权益奔与呼------公益律师 佟丽华
全国第一家由律师创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全国第一个民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第一个全国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在短短6年时间里,一个年轻的律师“敢为天下先”,做出了许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方面的首创之举,他就是佟丽华。
1995年佟丽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三年后,他以自己的积蓄做资金支持,开始投身于青少年维权的公益领域 。1998年初,佟丽华律师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一些研究生共同创办了“佟律师法律热线”。2001年底,佟丽华卖掉了自己在北京惟一的房子,并将全部所得用于他创办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5年来,他带领援助中心的十多名律师已经免费为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进行调查、代理、辩护案件107件,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00余件。
他是一位真正的律师,真正的大律师。他抵抗住种种威胁和诱惑,坚定地为弱者奔走与呼号。他的坚定使“公共利益”这样的概念有了事实的血肉,得以如此真实地诉说。公益法的著作更让人们感领到创造的意义,爱的信心。
●身卧底 心系民众——湖南省人大代表 陈建教
他在北京卧底,掀开《皇城脚下建筑工地的黑幕》,震惊了中央领导;他“南征北战”,解救人质和被骗民工达980人,为民工讨工资1150多人次;不少昧心的官员因他而丢官去职;他只身三扮民工卧底长途大巴,揭出粤湘公路客运线车匪路霸恶行,协助广东警方破获该案。他就是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每天他都要接待全国慕名而来的群众几十名,他却乐而不疲。他说:“我就是看不得别人受苦,就是手闲不住。再说,我是一个人大代表、共产党员,有义务为老百姓办点事。”
他是一位有着兼济天下之心的侠之大者,他是一位居庙堂之高却又忧江湖之远的当代英雄。他有着纯真的赤子之心,又印证了仁者必有勇的古老格言。对于不义的现实,他从不抑愤怒;对于他人的痛苦,他从不掩同情。他始终要坚定地与人民群众走在一起,并且步伐越来越坚实有力。
●为弱势群体打官司埋单----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一个专门为法律援助事业募集资金的社会组织。
2004年——2005年,他们先后资助170名中国优秀学子在西部十二省市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爱心行动”,目前这批学子已受理案件近千件,接待来人来电咨询七八千人次;
2005年,他们向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每年提供1万元钱的法律援助资金,这笔资金将能资助15000件法律援助案件,至少能为15000名百姓讨回公道;
2005年他们又向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提供30万元的专项资金,解决了民间对日索赔的资金困局;
随着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募集法律援助基金的功能日益增大,仅去年一年就向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拨付法律援助资金4100多万元,占到了全国法律援助总费用的1/5,大大缓解了目前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局面。
自1994年,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启动以来,目前全国已经逐步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2100多个,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1万多人。为了中国法律援助事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还在努力!
●捍卫公正——检察官 蒋汉生
要了解蒋汉生首先要从1991年河南周口的一件大案说起。1991年春天,河南周口接连发生了10多起入室抢劫、盗窃案。周口市鹿邑县杨湖口乡农民胥敬祥被认定有作案嫌疑并被刑事拘留。几天后,胥敬祥“招认”了“犯罪事实”,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今年3月,被关押了13年的胥敬祥,被无罪释放。而这起历经三级法院、5次审理的错案,之所以能得以平反昭雪,正是因为蒋汉生历经7年的努力。
52岁的蒋汉生,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法律监督是检察官的本职。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挚爱,从检20年来,蒋汉生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余起,其中抗诉案件70多起。有人说蒋汉生是个“犟”脾气,爱“较真儿”。他说:“检察官必须讲法律,讲是非,讲公正,决不能让有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也决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冤屈!”
2005年8月,蒋汉生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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