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学校不能随意停开体育课
昨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体育能力,严禁任何学科课程挤占体育课时。据悉,成都市将适当提高“初升高”的体育分值。
学校每年举办一次运动会
运动会是学生开展竞技交流,强身健体的一个平台,也是学校挖掘培养优秀后备体育人才的途径。因此,今后的学生体育竞赛除了娱乐性、趣味性外,也将注重普及性和经常性。《意见》要求,无论是哪一级哪一类学校,每年都必须举办一次以上的以田径为主的运动会,各区(市)县则每年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
全市每3年轮换举办运动会
除了学校自身举办的运动会外,今后,全市还将每3年轮换分别举办一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的以田径为主的综合性运动会。明年,我市就将举办初中生运动会,2007年举办高中生运动会,2008年则举办小学生运动会,以后每年都以此类推。与此同时,全市每年还将举办一次以球赛为主的单项学生比赛。2006年举办中、小学生足球比赛,2007年举办中、小学生篮球比赛,2008年举办中、小学生排球比赛,以后每年也以此类推。
前三名初升高时加分
在成都市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竞赛计划中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三名的50%队员(主力队员),享受初中升高中加15分的政策。《意见》规定,除了坚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适当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分值外,对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和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的青少年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加分优惠。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三级、二级、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在初中升高中时分别享受10、20、30分的加分。据了解,我市初中升高中的升学考试中体育考试的分值将适当提高,但具体提高多少目前还没确定,而往年的城区中考体育分在600分的总分中占有30分。
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严禁任何学科课程挤占体育课时!《意见》还要求,体育教师的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学校的体育馆也要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确保每天每生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开体育课的;未按《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的或是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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