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始面向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村官”。竞聘成功者第一年平均月工资2000元,第三年将达3000元。此外,工作满两年考研,还能享受加10分;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有效期延长,合同期满后经面试合格,可优先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北京此举在网上引来非议:有人说“村村有大学生”是典型的形象工程,有人说“农民当村官怎么没有这么好待遇,这不是歧视吗”,有人质疑“是否符合村民组织法”,等等。这些说法,有点道理。但在笔者看来,这些说法有吹毛求疵之嫌。如,说这是对农村村官的“歧视”。现在几乎没有人认为一地高薪引进人才是对本土人才的歧视,为什么要反对用优惠政策引进大学生?至于是否违法,如果质疑者认真看全北京政策的全文,肯定不会提出这个问题。
评价一件事情的是非功过,应该看整体。北京用优厚待遇吸引大学生当村官,利大还是弊大,应该是我们评价这个政策的出发点。如果利大于弊,就应该在鼓励的同时,尽可能消除弊端,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首先看农村是否需要大学生。农村要发展,离不开人才。笔者生长在农村,知道农村对人才的渴望,对大学生的呼唤。去年清华大学生那篇《乡村八记》农村调查,也说明了中国农村太需要大学生了。当然,大学生不一定都是人才,但从基本素质、整体水平上衡量,从国内许多地方“大学生村官”的实践,从长远发展看,“大学生村官”确实对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农村需要大学生,大学生是否需要到农村去?目前看,大学生到农村,一些诸如职务晋升、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各种保险的缴纳、档案和户口的管理等待遇问题,是个现实问题,大学生去农村的“钱途”与“权途”,远远不及在城市内光明灿烂。此外,“跳农门”也是一些农村学子上大学的重要目的,所以很多大学生在城内“千军万马走独木桥”,而不愿意“倒退”去农村。
大学生就业难,农村需要大学生,大学生不愿去农村,诸多现实令人尴尬。如果能让更多的大学生走向农村,既能缓解大学生在城市的就业压力,也有利于大学生更贴近民生,更利于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利于农村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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