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经规定程序甚至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和学籍;一旦凭艺术特长降分录取后,若不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活动,即退回原考分相应学校。昨天上午,本市公布2006年中考文艺特长生招生意见,为了防止考生以特长生身份为跳板进入高中,今年将全程实行“阳光招生”,增加透明度。
招生范围条件
经市教委批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可送档录取。(名单详见B2版)
从今年起,文艺特长生进入高中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他们都须是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项目中具有连续团龄2年以上的正式团员,全市学生艺术团初中升高中文艺特长生总人数不得超过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团员总数的10%。
凡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连续团龄2年以上,思想品德优良,在团队和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经全体团员民主推荐和团(队)测试,业务成绩考核为优秀,艺术团团籍档案完整的正式团(队)员,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招生录取办法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团员,经所在团队考核,被评为优秀团员,填写《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团队、就读学校、区县教育局及上海市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并必须在该生就读学校校内公示一周后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优秀团员,报名填报对口的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和专业志愿;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事先须制定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办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须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招生将更透明
上海市各学生艺术团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艺术团队要明确推荐工作的责任人,要建立健全推荐方法、艺术团团籍档案、优秀团员标准和考核推优程序等制度,并严格执行;经核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以及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都必须公示,未经本校公示的考生,就读学校不得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市中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各区县中招办不得降分投档,招生学校不得降分录取;凡未经规定程序甚至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和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对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应认真审核其艺术团团籍档案,了解其参与学校艺术活动、发挥艺术特长的情况。降分录取后,学校对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应有相应约定,以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活动,否则退回原考分相应的学校。
此外,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对市学生艺术团挂靠学校、市级文艺特色项目学校以及区县级艺术特色项目设置学校的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制订相应实施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人数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中考考试日程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学科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学科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英语)学科卷面分值均为150分;物理卷面分值为90分;化学卷面分值为60分。5门学科总分值为600分。
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日期定于6月17日(周六)和6月18日(周日)进行。
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日期定于5月20日(周六)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