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为治理学生负担过重的顽症,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制度设计,如把“减负”作为学校年检的重要指标,作为检测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的重要标准等。作为一个公民,我愿意向上海市教委致敬,因为这些政策措施,体现了对下一代“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
近年来学生负担有增无减,特别是中学生的学业负担,有时已经多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在一些中小城市,晚上10点多钟遍街都是刚刚下课的学生,而他们回到家里不知道还要用多少时间来写作业。当山西沁源21名晨练师生被载重卡车碾压致死的悲剧发生后,又有多少人注意到那是在不到凌晨6点的时候?看看那些苍白的小脸,看看那些漠然的眼睛,看看那些厌倦的神情,你就知道学业负担在怎样戕害着下一代,而且是大面积的、无声无息的、长时间的戕害。
可以说,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已经成为一种集体的非理性。许多学校、老师和家长都认为,为了学生的未来,就必须牺牲学生的今天。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逻辑,因为当一个学生没有了身心健康,没有了求知的兴趣,不知道探索的乐趣,不会与人交往,没有自主意识和能力的时候,即便考上大学,也不会有幸福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牺牲孩子的今天,就是牺牲孩子的未来。
再退一步说,即使不考虑学生的未来和国家的未来,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也不能有效地提高成绩。北京市教科所的一项调查显示,补课的学生成绩还不如不补课的学生。
问题是,不是所有的学校、老师和家长,都能立即明白这些道理。当升学率和赞助费之间有一种无形的联系时,当许多家长不懂得教育是怎么回事时,要减少过重的学业负担对孩子的戕害,教育主管部门就必须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和使用行政手段,及时地遏制增加学业负担的非理性行为,而不是为其推波助澜。孩子的成长是不能等待的,我们不能把孩子送进大学之后,再去治疗应试教育后遗症(厌学、放纵、无聊、无目标等等)。那时已经来不及了。
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自己不要从择校中谋取利益,努力均衡教育资源;其次是要有对学生成长负责而不是对成绩负责的意识。没有这两点,就很难痛下决心采取措施。
上海市教委制定“减负”政策时,特别将“减负”作为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的检测指标,我以为是相当正确的。如果一个教师只能靠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增加作业量来提高成绩,说明他的教学能力和效率低下。而真正优秀的教师,是有能力通过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改善学生学习方法、精讲精练等诸多途径来提高学生成绩的,他的投入产出比应该高于普通教师,否则就算不得“高级”。
上海市教委的“减负”政策设计是否有效,还有赖于这些政策的操作性。除了自上而下的检查、考评外,一个重要的监督力量是家长。家长作为公民,对于教育似乎始终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前些年一些学校建立的家长委员会,似乎也有名无实,甚至难以为继。也许,只有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家长的权利义务,家长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我期待着在政策设计之上,能够出台地区性的法律法规,来更有效地遏制增加学生负担的现象,比如在有条件的地方,限制班级人数、限制学生在校时间等等。毕竟,法律是比政策更“硬”的东西。
陆小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