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昨日出台
备受高三学生关注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已于昨日出台。今日本报将新大纲中各科主要变化内容予以详尽刊登,希望能为正在紧张复习的高考学生有所帮助。
语文:明确语言表达技能
新大纲中“能识记基本的语言知识,掌握一定的语言表达技能”改为“能识记基本的语言知识,掌握常见的语言表达技能”。
考试能力要求:高考语文要求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D.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E.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考试内容:一.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能识记基本的语言知识,掌握常见的语言表达技能。1.识记①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字音②识记现代汉字的字形2.表达应用①正确使用标点符号②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③辨析并修改病句类型: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二.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能识记文学常识,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三.古代诗文阅读能阅读浅易的古代诗文。四.现代文阅读能阅读一般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章和文学作品。五.写作能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裁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