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为2006年3月24~27日,考生资格复查时间为2005年3月24日~25日,地点为:天津大学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006年3月25日下午2:00~3:40,其它安排请与学院联系。
六、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数、本院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情况、指导教师的数额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3、参加统考的考生公费生、自费生指标的确定必须遵循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安排公费生后安排自费生的原则。
4、由于学校制定分数线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基础学科及国家规定的照顾专业都已体现,因此一般不能破格录取。对某些合格生源不足、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生源必须达到我校复试的相应要求。调剂生必须参加拟录取学科组织的复试。
七、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