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初中42000人,普通高中18200人,中等职业学校 12080 人。力争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65%。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实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得突破本校招生总数的30%。
(二)报名工作
今年中考报名实行电子化管理,由中招办统一实施。报名时间初步定于4 月份开始,4月底结束。今年中考仍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大类实行分别报名、分别编号。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借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在借读学校报名,但不享受指标分配待遇;本市户口在市内借读的考生可在借读学校报名,但不享受指标分配待遇;本市户口在市外借读的初中毕业生持户口本、借读学校证明(毕业证)直接到市中招办社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户口属潘、凤、毛的考生到所属县区社会报名点报名),但不享受指标分配待遇,如果借读学校已实行课改,考生须持借读学校及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方可在省、市级课改实验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下同)报名。市中招办社会报名点不办理本市应届毕业生个人的报名,社会报名点的考生不享受指标分配待遇。报名时所需的证件及信息卡的填涂等,按市中招办考务工作细则办理。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包括统一考试和学校考查。
(1)非省、市级课改实验区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以及实验操作。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听力30分),思想政治与历史合卷(150分)实行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合卷150分。
(2)省、市级课改实验区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以及实验操作。其中语文150分、外语120分(听力20分)、数学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50分)实行开卷考试、思想政治和历史与社会合卷(150分)实行开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数学、物理与化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3)今年凡参加中考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育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加试具体办法见《关于2006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加试工作的意见》(淮教[2006] 号)和《关于2006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体育加试工作的意见》(淮教[2006] 号)。
(4)地理、生物的考试由市教育局命题并组考,时间定在5月份。
(5)学校考查科目是指音乐、美术(或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科目的考查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实验区具体组织,学校实施。
(6)从2007年开始毕业生加试信息技术。
(四)考试时间
⑴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政史、理化的考试时间定于6月24日、25日、26日三天。具体日程安排为:
6月2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化学
6月25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政治 历史(历史与社会)
6月26日上午8:30—10:30 外语
⑵体育和理、化实验加试时间安排在 5月 27日—— 月29 日
⑶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时间由实验区和学校自行安排,但须在6月份以前完成。
(五)自主招生录取
今年将在省级示范高中(市一中、二中、三中、五中)实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自主招生数比例为本校计划内招生数的5%,自主招生不得突破5%。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标准与办法,经市中招办研究批准后向社会及各初中学校公布。招生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尤其要注重选拔具有科技创新素质的学生,可选择动手能力和特长的现场展示、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方式。学校应组织由一定数量的专家与教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面试和答辩,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高中学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中招办批准。
(六)政策照顾
考生属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总成绩加20分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三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总成绩加10分录取;获市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考生总成绩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5分录取(须有市民族事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侨胞、侨眷、台湾籍子女考生总成绩加5分录取(须持市政府侨务办出具的证明和原始证件);农村独生女考生总成绩加5分录取(须持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如果享有多项政策照顾,只取其中分值最高一项。
(七)指标分配
继续实行将省、市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省、市级示范高中(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五中)拿出60%的计划内招生指标,依据学校的应届毕业报考人数和已被命名的省、市级特色(示范)学校等因素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通讯员:王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