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阳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的通知(德教〔2006〕34号)
依据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招委《德阳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德市教〔2006〕33号,以下简称《意见》),特制定《德阳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一、考生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德阳市辖区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考生必须坚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
5、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往届初中毕业生(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可报考普通高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年龄、婚否不限。
6、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学校和各类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二)报名程序
1、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校的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学校再到当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含市外考生)到当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宏志班”、“特长班”、“推优生”按照德阳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报考。
3、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1日—3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过期不再补报。
4、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的姓名、年龄、族别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每个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或黑白相片三张,供准考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等贴用。
5、各县(市、区)招生办和中学应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报名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报考标准。
6、考生报名号由10位数组成,第1、2位为德阳市码(55);第3、4位为县(市、区)码,第5位为报考类别(“0”为只参加毕业考试,“1”为参加升学考试),第6--10位为考生报名流水号。考生报名流水号以学校相对集中分县(市、区)从00001开始连续不间断编排。
7、各县(市、区)招生办于3月20日前上传报名数据库到市招生办。
8、中考报名号编排按德阳市招生办“报名数据库结构规范”执行(见附件2),准考证号由德阳市招生办统一生成。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评价内容和依据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思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市教育局根据课程改革推进的实际情况,从科学性和可行性出发,统一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提供给学校在评价中使用。
2、评价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综合评语”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学习评价和学习小档案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记录,以及“个性特长”和获奖记载;体质健康状况记载。
(二)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评价的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对初中学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各初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及以班为单位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开展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应对全体评价者分级进行培训,保证各校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地进行。
2、评价的实施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进行,原则上于2006年4月底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办法。评价时应参考初中三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小组每位成员应独立对所在班级学生逐一进行评定,小组集中各成员的评价结果,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对学生的终结评价结论。对于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裁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以整体描述;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评定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学生参加“学业考试”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各县(市、区)基教科(股)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考)
(一)考试权责
中考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实施。
(二)命题原则
1、中考命题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不出繁、偏、怪题。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的联系,切合初中教学实际,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有助于学生的创造性发挥。试题难度适宜,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低、中、高档难度题目比为7:2:1。
2、文科综合考试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一基本能力的掌握,加强并重视理论联系。使试题贴近学生生活,适当设计一些开放性试题,鼓励学生有自己的见解。
3、语文考试全面考查学生掌握和运用汉民族语言的能力,强调对语言文化知识积累的考查。阅读试题内容以课外文字材料为主,注重对文章整体的感知、理解和领悟能力的考查。写作淡化文体要求,鼓励学生写真情实感。
4、数学考试在考查学生基本运算能力、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一定的结合现实情境的问题和开放性问题,不出繁难的计算题和证明题。
5、外语考试着重考查学生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重视对听力的考查。降低对语法的要求,不出偏、难的语法试题。
6、理科综合考试注重结合具体问题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当增加开放性题目。加强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
7、体育考试着重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锻炼习惯、一定的锻炼技能。具体考核办法另文下发。
8、文科综合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
9、中考范围详见德阳市教科所编制印发的《德阳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三)考试科目构成及成绩呈现方式
1、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体育。
2、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考试包括统一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
3、考试科目原始分值总计62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文科综合满分120分,包括政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理科综合满分170分,分笔试150分和实验操作考试20分。笔试150分包括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实验操作考试20分包括物理10分、化学5分、生物5分;体育满分30分。
4、中考各科成绩及总分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具体划分见附件1。
(四)2006年中职春招生的毕业考试按《德阳市教育局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德教[2006]1号)执行。
(五)中考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德阳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订单》(见附件3)于5月20日前报市招生办。
四、志愿填报
(一)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按统一要求准确填涂《德阳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生志愿卡》。考生志愿填报在5月15日前进行,填报后的志愿卡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采集,并打印出考生志愿校对表交考生确认签字,县(市、区)招生办封存(封存期半年)。
(二)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干预。
(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及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志愿均可兼报。
(四)考生志愿库各县(市、区)招生办于5月20日前上传市招生办。
五、考试及评卷
(一)中考时间为:
6月12日
6月13日
6月14日
上
午
9:00—11:00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9:00—11:00
英 语
下
午
2:30—4:30
理科综合
2:30—4:40
文科综合
注:文科综合考试2:30-3:20为闭卷考试时间,3:30-4:40为开卷考试时间。
(二)考点设置要求
1、各县(市、区)考点应相对集中设置,既要保证考试管理的规范性,又尽可能方便考生就近参考。《德阳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表》(见附件4)、考试预案等应于5月20日前报德阳市招生办。
2、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考点设置要求,从考点环境、食宿条件、交通、卫生及安全、供水供电、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周密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试期间,德阳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各县(市、区)也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予以巡查。
(三)考试试卷领取及保管
1、中考试卷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命制。试卷领取时间为6月10日,领取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中考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机密材料。各县(市、区)招生办及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试卷评阅
中考的试卷评阅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德阳市教育局批准的2006年招生计划执行。
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000人(其中指令性计划招生14000人,指导性计划招生6000人)。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学校自定。
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0000人(含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和技工校等,其中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数由省招委下达)。
2、各县(市、区)应于3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06年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德阳市教育局,由德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录取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制定录取办法,统一设置录取场,统一实施录取。
2、录取按三类别分批进行
(1)普通高中类
提前批录取:报考宏志班、特长班、推优生、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
第一批录取:绵竹中学、德阳中学、广汉中学、什邡中学、罗江中学、中江中学、德阳市第五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指导性计划录取。
第二批录取:除第一批和民办普通高中外的普通高中(含“戴帽”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指导性计划录取。
第三批录取:调剂录取(8月30日前结束)。
参加提前批、第一批录取的学校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参加第二批录取的企业剥离省示范高中学校(德阳三中、东电中学、东汽中学)可面向全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类
第一批录取:市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
第二批录取:其它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
第三批录取:调剂录取(10月30前结束)。
(3)五年制高职专科类
按省招委规定执行。
3、录取依照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按1:1的比例投档。具体录取办法另文下发。
4、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德阳市招生办统一打印,市教育局加盖录取专用章生效。录取名册与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挂钩,未经统一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5、政策性加分: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使学生健康成长,2006年中招中下列应届毕业学生享受加10分(或5分)政策:(1)初中阶段受德阳市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受县级表彰的加5分);(2)初中阶段参加德阳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和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文艺、美术比赛获得个人和集体项目一等奖的队员(获县级比赛相应奖等的加5分);(3)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的学生; (4)初中阶段获德阳市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加分进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种。加分由德阳市教育局认定。
六、考试收费标准
中考中招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生录取纪律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涉及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委要在德阳市教育局、招委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德阳市2006年中考中招工作让人民满意。
全市教育系统在中考中招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条禁止性规定”(简称五条禁令)。
1、严禁封锁招生信息。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宣传资料,由德阳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布,生源学校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中招全部信息,并将招生信息传递至每一个参考学生。
2、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3、严禁乱挖生源。各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招收已被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新生。否则,不办理录取手续和新生学籍注册。
4、严禁普通高中超计划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招生的法定依据。任何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新生学籍注册。
5、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乱招“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增人数、降分数(等级)、降钱数”招“择校生”。“择校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第一批录取录取学校2000-2500元;第二批录取的省级示范学校1500-2500元,市级示范学校1000-2000元;城市一般高中1000-1500元;农村一般高中700-1000元。“择校生”收费不得突破上限,也不得低于下限。对“择校生”招生要从招收人数、分数(等级)、钱数上加强监管、审核,从源头上杜绝“择校生”招生中的腐败。鼓励社会、团体、个人以不同形式“捐资助学”支持教育事业,但严禁“捐资助学”同升学挂钩。
凡违背上述“五条禁令”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校长及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性质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
为确保“五条禁令”的执行,实现“阳光招生”,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将实行“三个监督”: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二是社会监督,设定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2238216); 三是新闻媒体监督,对违反“五条禁令”的学校和个人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