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招生考试分配处:
你处《关于中考收费执行标准的请示》(威招考分处[200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我市为全省中考招生改革试点地市,实行一考多取,报名、命题、制卷、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由我市独立组织实施,考试费用大幅增长,为确保中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定我市中考招生报名费按每生13元、考试费按每生每科6元收取。
以上批复自2006年中考招生时执行,所收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招生工作。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