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
校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2920
一般规定
1.报名手续:确认或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须清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要准确有效);交学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需交验)以及各省、市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每报一门专业需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
2.各专业均须进行初试、复试考程。
3.我院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总分、语文、英语单科分等),凡在本校自定各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的线上生分别按以下办法录取:表演(影视戏剧、音乐剧)、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戏曲导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表演(影视戏剧、音乐剧)、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电视编剧)、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剧创作、媒体写作)、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戏曲表演、舞蹈表演、戏曲导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戏曲表演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戏曲音乐和民乐、舞蹈音乐根据乐器种类分别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艺术设计(平面与室内设计)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10%)相加为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平衡,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专业另设数学单科分数线;公共事业管理(群众文化、听觉艺术展示)专业分男、女考生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相加后的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专业要求 表演专业年龄一般限在二十二周岁以下。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年龄一般在二十五周岁以下;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电视编剧)、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导演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舞蹈编导专业年龄限在18到26周岁。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音乐剧表演专业还要求具有较好的乐感、嗓音条件和较好的舞蹈基本功条件。
优惠政策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凡近三年在国内外艺术大赛中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