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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即将施行,新法规定,学杂费全免。免收学杂费后,义务教育学校只能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作业本和寄宿生住宿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仍然有个别地区“偷龙转凤”,试图逃避“义务教育免费”的责任。
近日,网友tianyagok爆料称,成都教育局以下发文件的名义,公然向中小学学生收取费用。此举,遭遇众多网友质疑。
网友爆料内容:
1. 致各位家长的一封信
请注意------关键词-----【公办民助】 公办学校只要加上“民助”两个字,那么-------《义务教育法》就无权管辖。
只要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名誉,就可以叫做------公开、公平、公正。 就可以叫做------【一费制】

2. 入学缴费通知单
注意------关键词-----【借读费------4000元】
即使你的正住户口就在该所学校门口,你也必须缴【借读费------4000元】
因为是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名誉收缴,所以覆盖了学校的名字。

3. 入学缴费通知单放大样
因为入学缴费单通的字号太小,所以把它放大,以便看得清楚。
请大家把各地的入学缴费单通知贴上来PK,看一看哪个地方、哪所学校不论小学、中学、大学的缴费水平最高
大家估算一下,如果按照这种水平,一个人从小学到大学要缴多少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