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应该是个文明开放的地方。不料,竟弄出“男女生搂腰搭背罚款10元”的规定来。于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一幕就出现了:据一位李姓的男生说,一天晚上9时许,他和一位女生在9号楼前聊天,不经意间搭了一下她的肩膀,立刻就有纪律部的同学过来,要罚款5元,而且不交罚款不能走,无奈之下他就交了5块钱;而且没有任何票据,登记了姓名、款额就走人。
规定10元,怎么罚了5元完事?没有票据,这钱罚了归谁?这些经不起问的问题姑且不问。试想,发现一男一女两个同学在聊天,“纪律部”的同学蹲在黑地里盯着。一发现男生把手搭上了女生的肩膀,埋伏的同学一拥而上……这在《小二黑结婚》里见过的情况,怎么会出现在今天的西安外事学院?除了滑稽与可悲,它还能让人说什么呢?大学招生是不限年龄的了,也就是说,结婚了的夫妻是可以一起读大学的;在校大学生是可以结婚的了,也就是说,想结婚的学生是可以在大学恋爱的——否则,怎么结婚?被罚了款的李姓男生是否在谈恋爱,姑且不论,反正罚款规定里没有“恋爱除外”的内容。既然这样,请问“恋爱中的男女难道也不能“搂腰搭背”?结了婚的夫妻难道还不能“搂腰搭背”?在讲“以人为本”的今天,在承诺“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今天,西安外事学院的规定,肯定与法不符,与情不合,与理不通。
更荒唐的是,“男女生搂腰搭背罚款10元”,竟然是西安外事学院的决策者以“文明”的名义作出的规定。文明是什么?它应该是人类进步的状态,应该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像人的交往规则。对享有爱情权利和自由的大学男女生,实施盯梢、罚款,以求禁止他们“搂腰搭背”,这只能叫愚昧与野蛮,对“文明”只能算是粗暴的亵渎!有了这样的规定,就有了执行规定的“纪律部”学生。他们被弄得连文明与野蛮的界限也分不清楚,把摧残合法的“权利与自由”,当作执行“纪律”。与被罚款的学生比,他们也许是更大的受害者。
一方面,男女交往要讲公序良俗,大学生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社会要给恋爱中的男女以足够的宽容,大学更应如此。类似西安外事学院这样的规定,早在鲁迅时代就受到了嘲讽与抨击,总不能要今天的青年男女都戴着防毒面具生活?——凡有西安外事学院这种管理思维的学校,都该想想:大学凭什么管男女生的搂腰搭背?
[稿源:红网]
[作者:慕毅飞]
新闻背景:西安外事学院男女生搂腰搭背罚款10元
大河网讯 “10月29日晚9时,我和一个女同学在校内聊天,不经意间搭了一下她的肩膀,就有纪律部的同学过来说,勾肩搭背违反校规要罚款5元,也没给任何票据。”昨日,西安外事学院的学生小李说。该校男生小华称也被罚过10元。
该校校团委副书记张建良介绍说,纪律部是学生会的组织。在《西安外事学院关于对学生不文明行为处罚暂行规定》上,记者看到第8条为:“在校园及公共场所,男、女间搂腰搭背等不文明行为者,除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外,处以10元罚款。”对此,张建良称,此《规定》已于2年前作废,纪律部的学生只是用它来震慑学生,并没有真正罚过款。
陕西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孙全学明确表示,高校没有向学生罚款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