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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大学生怀孕后被学校开除,据北京青年报11月26日消息,目前,这两名学生仍在学校,他们表示走与留要听法院的。
吉林大学法学博士陈雄飞认为,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对婚姻的法律规范,而不是对未婚男女性选择和行为的垄断。认为没结婚就不能有性关系,有了性关系就是不正当性关系,这显然是对法律的误解。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陈新欣认为,学校认定学生的性行为属不正当性行为是不妥的。
北京某高校的一位副院长称,学生入校后就与学校形成了合同关系,学生就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即校规。学生受处理也是按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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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李静突觉肚子疼,便到校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竟为妇科病引起的宫外孕。李静便自费住进了地方医院,并做了手术。
10月15日李静出院回校后即被学校通知至少要被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男友李军被定为勒令退学,并通报全校。原来校医院将她的孕情通报了系领导,许多同学也都知道了。10月17日,学校要求李静写份深刻检查,交待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地点、次数等情节,承认犯有“品行恶劣,道德败坏”的错误。最后,学校以李静写的检查“认识不到位、狡辩”为由,于10月30日作出决定,将两人同处以勒令退学处分,并要求立即离校。
19岁的大二学生李静没有想到,当自己所在学校的医院验出她有身孕后,学校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她和男友李军开除。然而这对恋人却认为学校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准备将母校西南某学院告上法院。校方则认为处分是依据校规及相关规定做出的,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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