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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对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双证书”制度 |
| 2003年03月29日19:16:22 人民网 王明浩 |
人民网郑州3月28日电 河南省会郑州将对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双证书”制度。此举旨在有效规范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增强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市场就业能力。
所谓“双证书”,是指“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结业证书”表明受训者在某一社会培训机构修完规定课时、课程及其学业成绩的凭证,证书上将注明专业类别或工种、修业时间和科目成绩;“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劳动者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或开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和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来自郑州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会议的消息称,“双证书”制度要求社会培训机构必须把组织结业考试作为检验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绩效的主要手段,通过结业考试向劳动部门领取结业证书,在对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后,培训机构还应向劳动部门提出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由劳动部门组织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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