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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实施海外培训计划 选派中小学教师到国外进修 |
| 2003年07月05日12:32:07 新华网 赖群阳 |
深圳市教育局日前作出决定,从今年起到2008年,全市教师的继续教育将实施“海外培训计划”:校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到海外培训,到国外中小学挂职锻炼,学习西方先进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带动和促进深圳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为加快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步伐,市教育局决定,从2003年起,全市统筹实施“海外培训计划”,争取5年内完成优秀校长(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的海外培训任务,同时依托国内名牌师范院校开展国内培训。教师海外培训经费采取分级分类承担的办法,其中市教育局负责50%,出国人员所在区负责30%,个人负责20%。个人经费有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民办学校教师海外培训经费全部由学校自行解决。
经过多年努力,深圳中小学教师学历基本实现“小学专科化,中学本科化”。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市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出新的要求,争取到200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学教师达到30%,具有本科学历的小学教师达到50%,具有大专学历的幼儿园教师达到80%,并要求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包括师德教育、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案例分析、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为正式教师;全体教师必须参加以5年为周期(2003-2008年)、每年60学时的职务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每5年还必须参加240学时的提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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