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公布收费标准:贫困地区择校生信息费 |
| 2003年08月25日11:44:22 姚莉莉 |
据海南日报报道,新学年开学在即,教育收费又成了家长们关注的热门话题。海南省教育厅21日对海南省各项教育收费进行了重新审核并予以公布。
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
为减轻贫困地区家长的负担,我省在45个贫困乡镇的农村中小学继续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其中农村小学每学生每学期88元(含杂费60元,课本费23元,作业本费5元)。农村初中每学生每学期156元(含杂费86元,课本费60元,作业本费10元)。
试行“一费制”后,因杂费、课本费收费标准降低形成的经费缺口,应按照省政府核定的当地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由县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择校生收费实行“三限”
海南省各个高中招收择校生,应遵守“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人数限在当年下达统招计划人数的30%以内。
根据有关规定,海南省高中阶段择校生学费标准:海南中学6800元/每学生每学期;国兴中学、海南师范附中5000元/每学生每学期。市县所属高中,在下列标准以内,按照当地及学校实际情况,由市县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择校生学费标准,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海府地区4500元/每学生每学期;文昌市、琼海市、三亚市、儋州市(含热农院校、洋浦)3000元/每学生每学期;其他市县2000元/每学生每学期。学校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
信息费收取城镇标准不同
省教育部门强调,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可以收费,但学校必须按标准收费,不能只收费不上课或是少上课。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才能开设电脑课。其收费标准是市县城高中、初中、小学每位学生每学期分别是50元、45元、30元;乡镇的分别是35元、35元、20元。 本文相关内容: 『求学论坛』 『有关规定』 『收费标准』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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