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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入伍大学生立功可保送研究生 |
| 2003年10月30日14:40:13 北京晚报 光炜通讯员石少波王永军 |
记者今天从市征兵办获悉,为多征集一些在校大学生入伍,有关部门在大学生退学复学、学费减免和优抚安置上又开通了三条绿色通道。同时,今冬本市又新增3所高校征兵试点院校。
根据规定,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学校要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原所学专业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由学校报市教委负责协调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在学费减免上,入伍大学生已交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服现役期间因公伤残,有学习、生活自理能力的,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补助;退出现役后,回原学校复学,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补助。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入伍大学生在服现役期间,每年由学校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家属发放优待金,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而想就业的,由城区依据有关政策给予安置。对外省市入伍的大学生,将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好优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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