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大学生:日租房干什么用? |
| 2003年11月04日14:59:29 |
■主持人:小脸
■嘉宾:福建省平和县委宣传部黄荣才
第四军医大学文书大四女生
小脸:文书,你可能还不知道在你们长春,很多高校周围都兴起了一种日租房吧?
文:日租房是指什么呀,听起来怪怪的。
小脸:看看,你在长春都不知道,远在福建的黄先生都很清楚,而且主动要求参加我们这次讨论。我让他给你说说。
黄:呵呵。我也是在网上看到的新闻。说是在长春一些高校周边,一种按天数计价的“日租房”悄然兴起。用媒体的原话说,“这种租房模式是为了迎合一些在校大学生与恋人约会之需。”
小脸:也有评论说,这是一些学生为了提前体验家庭的温馨感;但也有评论说,这就是一种纯粹的性需求,实在“有伤风化”。
文:我觉得应该是后者吧。但如果每次去租房不换人的话,我倒觉得没什么伤风化的。
小脸:换不换人,这可没准儿。
黄:大学生不会这样吧。我觉得,对日租房也不应该全面否定。理由有三。
小脸:那好啊,我们来听听。
黄:首先,在校大学生同居现象已是事实,日租房的兴起说明大学生有这样的需求,而学校更多的是限制,校外日租房正是游刃在学生需要和学校限制之间的空间提供服务。这也符合市场的规则,有买的有卖的,各取所需。
文:这个我有点不同看法,那大学生有性需求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在学校开一个红灯区啊。
小脸:嗯,大家可以讨论,但注意用词要婉转一些。老黄,第二点呢?
黄:其次,大学生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大多数人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应该相信大学生的自理和自制能力,而且,日租房的存在让学校和学生都避免了许多尴尬。
小脸:老黄说得有道理,从人性的角度来讲,我们没有理由质疑日租房和校外同居等这些现象的出现。
黄:大学生自己想办法解决他们的需求,并且自己承担责任,干学校何事?
文书:但学校有规章制度啊。
黄:或许学校的规章制度本来就是有问题的?只不过这么多年,我们已经习惯了这些本来就是不合理的制度。
小脸:我有个习惯,一提到学校制度就想拿美国来比。美国高校在宿舍方面好像没有过多的管理,学生自己可以处理自己的事。
文书:但学校也是出于好心啊,怕我们这些女生出事。
黄:我最后一点说的就是这个:日租房的存在折射出学校引导、服务还有缺位。学校不能仅仅是作些钢性的规定,这样不准那样不准,然后把这问题推出校园,学校就可以减少管理工作的负担。
小脸:你的意思是说,学校应该在服务方面作一些改进,最好在校内提供日租房,然后纳入统一管理。
黄:呵呵。我觉得学校还是应该把重点放在行为引导方面,让大学生正确认识婚前同居的利弊。
小脸:大学生的社会道德意识也的确有待提高。比如说吧,很多“日租房”邻近的住户对他们比较反感的原因就是,个别学生因为住一两天就走,根本不顾及邻里关系,经常半夜三更还大呼小叫,扰得四邻不安。
黄:也不能全怪学生,我们整个社会和高校的教育也有责任。
小脸:老黄,赶快打住,又说到大话题上来了。
(《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本文相关内容: 『求学论坛』 『灌水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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