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术成果导师署名 是惯例还是“揩油” |
| 2004年02月25日12:25:31 博客中国 顾昀 |
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署名应看作者对文章贡献的大小。因为作者要对文章负责。导师如果对文章没有直接贡献,就不应该署上导师的名字。我不赞成导师把自己的名字加在学生的论文上。这是不公正,也是不应该的。我也不希望青年人为了讨好导师主动在自己的科研成果上署上导师的名字。论文署名问题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背景]天涯杂谈网友我是520发了个帖子,标题为《我坚持不让导师在我的文章上署名,我做错了吗?》。楼主谈了件让她非常难过的事情:
“我的文章准备发表时,导师要求署名在前。我昨天向他提出抗议,他暴怒了,说我指责他剽窃,导师当年也是被导师的导师署名在前的,他说,他为此感动不已……我觉得文章是我付出艰辛努力写成的,……我署名第一作者是对我所做工作的肯定,……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翅膀长硬了,也不是忘恩负义,我真的只是很想被承认和证明,为什么他就是不能理解?”
楼主发出内心的感慨:“我们这一代人,尊重知识产权,富有创新意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藐视权威和领导,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可是我不知道如何让导师理解我,我真的很苦恼。”
这是一股学术腐败,还是一种学界惯例?这种行为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由此,天涯网友展开讨论。
惯例乎?潜规则乎?
在跟帖中可以看到,大量网友认为楼主年轻气胜,比较“傻”、“没必要”。这种同情式的反对,蕴涵的意思是:导师在学生的研究成果(文章)上署名,揩油一把,实在是见怪不怪的事情。冷静一想,这种事情到底合不合乎惯例,还要打个问号。
甲方:
橙子外的小羊:你的想法没错,但是你的导师对你的栽培也是事实,而且在中国这也是很司空见惯的事情,你还是习惯吧,不要和导师把关系弄僵了。
弗洛姆:自己的导师的话,署名是正常的,要不然人家要你干什么?
Wuyin:读书时见惯了你所说的这些现象,导师拉课题,学生做项目写文章,然后把导师的名字放到前面。在中国,明眼人都明白。
Yeqingfofo:你没错,但是这世道是错的,你生活在这个世道里,你在这世道里讨生活,所以不得不巅白为黑,入乡随俗。
展梦白:楼主太偏激了,我也是工科研究生,这种事情我觉得可以理解。第一,导师这个称呼就决定了你的研究是在别人指导下进行的。第二,导师要负责你的部分津贴发放。第三,这是规矩,整个世界都是这样,因为你被授予学位的条件之一就包括要为导师干活。
solitude_vivi:导师也有他的想法,从他的角度考虑一下问题,试想每天拉课题的人,能有多少能安心来做研究?自己有没有关系网,所以,这就是现实。各取所需。想署第一作者,还是等几年吧,兄弟。
Guns_N_Roses: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去拉项目,我去签合同,合同签好了,我只管项目的规划,具体的都是程序员来完成,但我赚的比他们多!你能说具体的项目工作都是程序员做的,他们应该比我拿的多吗?我不找你做,我可以找别人做!
Phillion:正确的估计力量对比而已。个人认为所谓人生,每一个时期有每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读博士期间,学东西、高关系为将来铺路就是最大的“政治”。另外,说句实话,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究竟是要为了理想化的生活而献身还是在现实的泥坑里过的尽可能滋润一点,恐怕用不着别人来说三道四,自己就能明白吧。乙方
鼓风机:楼上的一些跟帖令我再次确信:中国人的精神的确是被集体阉割了。最早是被别人阉割,心灵还有些痛楚,表情还有些羞愤,时至今日,竟是以阉割为乐为荣,甚至主动拿刀去阉别人了!中国人是能忍辱负重,但这种忍辱负重的心理基础是“多年媳妇熬成婆”,被压迫者不是努力改善自己的处境,而是寄希望于有朝一日成为压迫者,以压迫者的快感补偿自己当年被压迫的苦难。正是这样变态的心理造成了种种不合理制度的千年传承。
天有多高:难怪有人说中国人越来越没血性了,一碰到实际问题,就有这么多苟且的理由了。支持拒绝署导师名。新社会新法则新风气从我们开始吧,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至少将来我们做了导师,会比现在好一点。
杨惊羽:自己的权利,坚持住。中国人做事就是求个安稳,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说实话,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暗夜里的水果刀:楼主做你认为对的事,如果楼主想通了,就把导师名字添上,如果想不通就坚持自己的意见,天下很少非要怎么不可的事,做正确的事可能要付出代价,看楼主心里怎么衡量了。另外,导师并不是你的老板。
楚龙:自己的成果就要自己署名,这么简单的事情难道还要有什么疑问吗?那些说要和导师妥协的几位是被这个社会同化了。但如果我们一边骂这样的现象、一边还找出种种理由来为它开脱,什么时候会结束它?纵容导师这样做不是对导师的尊重,而是对导师的侮辱!大家理应一起来挑战这些无耻的“潜规则”!
什么才是真正的规范化操作?
不管网友们如何争论,相信这样的现实还将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也有网友说,这不仅是中国的情况,国外也普遍如此。不过,应该还有更好一点的办法,既尊重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尊重导师在里面起的作用。跟帖里,有些网友就提到过一些办法。
Claier:你所遇到的情况,在我们这里是这样解决的:研究课题的主要执行者署名第一作者(在此就是指你),课题负责人署名为通讯作者(在此就是你导师)。事实上,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通讯作者才享有课题收益(包括知识产权)。默认的规则是项目的策划者远比实际干活的技术人员对科研的贡献更大,形象地说,如果你作出的成果可以得诺贝尔奖,那么领奖的必然是署名通讯作者的导师而不一定有你第一作者的份。
一刹那的距离:其实国外,现在国内也正逐渐认为通讯作者才是这个课题的真正IDEA提出者。其在文章中的作用是要高于第一作者的。我们学校评职称,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我曾经的导师是很愿意把名字放在后边的。
m_konami:在日本大学就必须把教授签在第一位。因为研究经费是教授争取来的,而且教授要负责指导。国际上根据教授的论文数目和质量评价教授的研究成果,教学质量和数量。
这场讨论的最终结果,多少让人有点丧气。楼主最后跟帖说:生活中,我自己是一个非常宽容的人。我也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导师或其他什么人产生什么纠纷。可是,当我们知道,无论多么地辛苦付出,最后的成果是添在别人的功绩本上,那么最损害的是我们对研究的奉献的精神,而这一点才是最伤害我的。我可能真的不适合在学校发展,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真的觉得悲哀,不是我对研究缺乏热情,而是被现实的制度所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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