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节
应该还算是春天吧,我随父母去从未谋面的表姐家。长途车站人很多,不大的候车室里除了灰头灰脸的人外就是摆得满地的帆布包、塑料袋,一两只被扎紧双腿的鸡、鸭“蹲”在一个角落里,头蔫搭在脖子上。买到了车票却总不能准时上车,没办法,脾气急噪的父亲一手拉着母亲一手拽着我,粗红着脸在检票员拉直了的嗓子中爬上车,终于成行,半天后才长嘘一口气。很多事真的很难忘记,那天我竟然睡了几个小时的车途,到了表姐家还在打哈欠。见着陌生的表姐伸来的手,我却怏怏的躲在一边眼皮也不抬。这个城市、这个城市里的表姐真的与我没什么关系。
那一年一定有许多不错的天气,我在大桥、中山陵拍了很多黑白照片,前几天翻来看,是古老的城市年轻的我。城市的街道算不上宽敞,走来走去的也尽是一些塞满沙丁鱼般乘客的链式信道车和载着青一色蓝色中山装的二八自行车,自行车两边机械化的两腿粗细不均,男女不分。城市两侧的梧桐和别的市镇一样泛着油青,稍宽而不肥硕的叶子忽闪忽闪的在枝头上荡来荡去,如这个城市的人们,他们都叫它法国梧桐,他们相信这些树和他们的一些日用品一样也属于舶来品。都说是花开茂盛的季节,梧桐树上纷纷飘下一些白色的毛绒,落在我的头上,眼睛也顿时刺痒起来。于是有一些穿行在树下的人开始了谈的诅咒,不知是诅咒这样的季节还是这样的城市,抑或这样的树种。只是那些梧桐树倒也挺拔,城市的轮盘依旧有条不紊的转着,季节依旧循规蹈矩的踱着方步来回窜动。那个时候我使劲的盯着斜刺向一隅的一片孤叶,晃来晃去,那个时候我想起了欧亨利的长春藤,他说:当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时,生命就都结束了,我也得离开这个世界而去了。我没有离开这个世界,我离开了这个城市。
在这城市呆了两天,除了吃饭休息外,就是带着表姐的儿子在楼下折已经败落的迎春花枝,然后就用细细长长的枝条隔着毛衣抽他,小孩子呵呵直乐。离开这个城市前我去了一趟市中心最大的商场,一层二层的到处闲转。家电柜台不但有我当时使用的收录机,而且赫然摆着那时的奢侈品——彩色电视机,英雄战争片轰轰烈烈的投影在柜台的玻璃上,一块巨大的广告牌写着:进口组装彩电,凭票供应。我在文体柜买了一本庞中华的钢笔字帖,2.18元,至今这帖还在。
应该是四月底吧,我想,是梧桐树落下毛绒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城市。
●说说现在吧。
现在我生活在这城市,一座拥有大桥、二桥还将拥有三桥、四桥的大城市,地铁也在施工中。新街口的商战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据说也辐射到了上海、浙杭,以至一位炒房产致富的温州朋友坐在我身后,压低声音说:南京人真的有一外号叫大萝卜?是的,是大萝卜,真的,我回答。房产市场里的游资、餐饮界的巨头等都说南京的萝卜味纯正,而我至今只能对居高不下的房价保持一种仰视的肢势,多少次想狠心卖掉一点多余的器官。
想起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眼睛红红的靠在一茶吧的长沙发上,烟头横着竖着,丝丝青烟在悠扬的音乐声中袅袅。我生活在这城市——每每想起来,头却重得让我直不起腰。哧,服务员又来帮我续水,我从睁开的眼缝里看到那是一位俊雅的年轻人,男性。
女诗人荒林这样说:我和爱人同入此城/行囊空空/无处投宿。
学校的辅导老师经常站在讲台的一侧告诉我们:一位名叫苏格拉底的老人很早就很哲学的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知道我一无所知”。我当时真的很相信,直到我知道这老苏只是一位“气管炎”专家为止。后来,我背着那本从这个城市带走的钢笔字帖重新回到这个城市,并渐渐习惯甚至欣赏起那些不怎么爱多话的梧桐树,我的那件学生时代的淡白色牛仔衫背后蹭了一大块洗不掉的梧桐绿,那是我和女朋友靠着梧桐树亲嘴所赐。我想这不是一个好的征兆,尽管我对一些自诩为占卜家的人怀有戒心,比如老苏。
工作后的第一个月工资还是想在那个大商场里消费掉的。八月的天已经够热燥的,先前飘着毛絮的梧桐树也挺直了腰杆好象兀然撑起的一把把大伞,走在大街上,脚上的鞋子时不时的要陷在半化不化的柏油路上,新脚印压着旧脚印。大商场里开足了空调,大门口马力强劲的鼓风机吹出一股股凉气,进得商场来不买东西避避暑倒也很惬意。已经没有排队买彩电的了,鞋帽柜台正在搞优惠促销,羊毛衫已经对折,标语是“最后10天疯狂降价,莫失机会。”人越多的地方人就越多,出门的时候我也凑热闹的手上拎了一只装有乳白色牛皮鞋的纸盒,红色的塑料绳紧紧的十字扎着,走到半路还经常把这十字拽正,上下晃锒几次,感觉那鞋子在盒里跳舞。站在天桥上抬头看看刺眼的太阳,伸开双臂,鞋盒举过头顶,深深的呼吸着,好象自己真的融入这个城市一样:我签了卖身契,我买了这城市的东西!
过了天桥是34路公交车站,我如此的记得它,它在我的另一篇拙文里也曾经出现过,它好象是牵着我手过马路的保姆,常常带我从起点回到终点。那一天,也许天微暗吧,过了一店又一店后,我终于挤上车坐在硬板椅上,随着车的上下起伏打起了瞌睡,那硬板椅的四个地脚螺丝已经坏了两个,坐在上面随着车的前行一晃一晃很像是小时候的摇篮。瞌睡里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妈妈,她在不远的城市里也许和我一样上班下班,也可能坐着同样的公交车,手拉着悬杠看着座椅上咪眼小寐的年轻人。在售票员阿姨拍打我肩膀之前我绝对是处在一种半懵懂的状态,我发誓。哦,买票,我顿时微微的将身子斜起,将手伸进放钱的裤子口袋却怎么也伸不进去,好象那里从来就没有口袋一样,低下头看时才发现,花布做的口袋衬里已经挂在裤外,当时我直冒冷汗,口袋里的东西已经被这城市经典的市民顺了一下手,这也是应该的,新来的总要孝敬一点心意的,我想。不知是我不像是无赖之人还是我提出以我白色皮鞋做抵押到站后一定想法子补上,总之我坐到了终点,美丽的售票员阿姨看了看我说:算了算了,别忘记把裤袋塞塞好。
塞好裤袋,我仍在这城市的边缘晃悠。显然,我听到一些碎语/我是这城市的第三者/我看到了一些风景/我是这城市的性伴侣。(小马诗,1997年)
●那时的单身宿舍里常常有一些音乐的,不管是轻轻的哼还是阳台上惨惨的吼,总盖过不远处的施工现场和不远处黑山的背影,如果听不到这些声音,那是深夜或者白天。有时是音质和音量问题,管理室的老太管阳台上飘来甚至是砸来的“歌声”叫“猫叫春”。那是叫春的年纪吧,大家都对黄昏有着一种适度的期盼,也只有这时大家会不约而同的走到阳台,彼此用常态下的眼睛互相问候着。我的阳台正好对着落日,那些很大很圆很红的夕阳看了我最后一眼便落到山的那一边去,留下我一个人提着啤酒瓶嚼着烤鸭腿,赤裸的上身微微冒着汗,看着从楼下走过的感觉是有了恋爱的人,一男一女、两男一女甚至一男两女:我鄙视他们,他们破坏了我的风景,真希望啤酒瓶能自动飞去砸散他们。总归,我没能与他们站在一个平面上,我在我的阳台。
不远的楼里又传来了吊嗓子的声音,声音能传出很远。
于是那年发生了很多事,有我的、没有我的。没办法,我现在还想起它们。
波比我早一年混进了这城市,他披着这城市赐给他的一件外衣,最后他把它撕得粉碎。他是我的老乡,带我去过几次饭局,那白白的琼浆、甘甜的美味和着腻腻的油水被我们一起搅进了肚皮里。对面或周邻不相识的人在停杯投箸之间一下子都成了朋友,互相指笑着对方的红脸。我知道我脸红绝不是因为酒,我忽然想起了我阳台上搁置的空啤酒瓶,想起夕阳落下时嗔怪的眼神。波总是说:喝酒啊,不喝酒的男人不如老妇人。我每每的想证实自己皮囊里一些男性特征,幸好我还是男人。
在我吐过几次后波已经失去了用酒“驯服”我的耐心,据我的观察波开始有了女人,他不再一人哼调而是男女声哼唧了。他宿舍的阳台里经常晾着女式的内衣,纤小的粉红色裤衩用红色的塑料衣架撑开,心无旁骛的张开一张无形的大嘴。有时在公共盥洗室里遇到那女的,她也不回避,投来一笑脸,弯腰洗衣服,大大的奶子比盆中的水晃得厉害,好羡慕。
纤长的脚趾涂着红油,的拖的拖穿过走廊。最后看不到他阳台上的女式内裤时他已经自己买了房,据说阳台很大。暗地揣度波的男女之事时我总是激动万分,好象事件的主角是自己一样。路上碰到波时开玩笑的说:给我也找一个回来。波拍着身边女人的肩膀:这个让给你。我脸红,女人却是笑声不已。突然有一天有消息说:波出事了,是经济上的事,而且不小,人已经潜逃了。后来又有消息说:波真的厉害,另外三个城市里都有他的洋房和女人,尽管出事了,但这三个女人还一如既往的等着他。这其中有没有那位要让给我的女人呢,我想。
波最终还是进去了,不知那些女人们呢?阳台上再也见不到这些另类的风景了,而我却跟着波走进了女人的裤衩堆里,从这城市走进另一座城。于是那个对着夕阳的阳台也不再有空的啤酒瓶,远远望去,上面挂着的是一阳具和一皮相。
这时我想起了波和他的女人们,想请他们喝酒。就在这城市里的某一酒家。
峰是与我在阳台上用眼神打招呼最多的人,个子最高,性格最好。一天晚上他突然造访我的阳台,与我神秘的说:这城市的夜很黑,黑夜里挣得钱是我们现在的N倍。见我不解,又含蓄的说:城关里新开了一家“富婆俱乐部”,唱歌跳舞什么都有,男人不用门票,先交费办个卡就可以了,你可以陪人家说说话、打打牌、唱唱歌、跳跳舞,你唱歌唱得好,又喜欢文学,那里也有喜欢文学的富婆,可惜我峰就只有一空架子,你可以去试试身手。那时还没有“鸭子”一词,对“富婆”也停留在人老珠黄的理解上,对着这些人“试身手”,我太委屈了。于是峰单来独往,白天上班睡觉,晚上西装革履忙“副业”。最后一次见到峰是在一家酒店里,七八个男女在一起嬉闹着,吃喝着,见到我忙着拉我过去,指着其中一位吊着眼皮的女人说:毛姐,这是我兄弟马,人家可是文化人,喝的墨水足够淹死我们了,人长得也没话说。毛姐转过脸来看了我一会,对我说:我姓毛,毛萍,萍水相逢的萍,我喜欢文化人,你不象峰那个大老粗,有时间大家一起犒劳犒劳。我忙不叠的说:毛姐你别误会,别听峰瞎说,我也是大老粗。峰捶着我的腿,哈哈大笑:我们毛姐也喜欢粗的,你有多粗?
不知是在毛姐的注视里胆怯了还是我不够粗自惭形秽了,我看着自己两只脚离开了他们。
也想念他们,想念峰,我现在算是半个文化人半个粗人。也不知那个俱乐部还开不开?
●前段时间人一直不知所措的忙碌着,好象悬在半空中一样。去北京参加部委举办的学习班,又参加了几个红白喜事,也算暂时脱离了工作这一苦海。在南京参加一研究生培训时知道了20-80定律、水桶原理,我真的感觉到了生活的无序和压力。我正是这80%和水桶里剩下中的一员。而这个城市却依然轮回着一年四季,春天依然如此的明媚,花依然开得如此鲜艳,街上永远流动着五颜六色飘展的裙子和性感的广告。这个城市依然活着,很健康的活着。去年天津朋友来这城市小住,陪着他逛了逛秦淮河,他直说河的两岸还粘着古时的胭脂色,他却没说泠泠的河里还掺着八艳的洗脚水,河底沉没着永远腐烂不了的避孕套。
也可能避孕套是漂浮在水面上的,未可知。
习惯于将城市与文化联系在一起。譬如去青岛时曾和朋友说:青岛是一座没有文化没有历史的城市,青岛人不论走到哪里,都显得特别单薄。于是每次和外地的朋友相聚,我总是自豪的将这个城市的文化搬上台面,作为一道大菜,好象我就是文化人一样,但自己心里知道自己是一个堕落的文化人或者是一个假文化圈子里的粗人。和文化人在一起吃饭、聊天,每每的话题也不外是金钱、女人,每次结束活动都想用文字来纪念一下,是麻醉自己的感官,让自己某些器官功能来个缓缓死亡,如同一截长年暴露在干燥环境下的木棍,到了一定结累,用手指轻轻一敲便应声落地,化如尘埃。我知道世界万物如人都是尘埃的一分子,男女的最后不外乎同归于尽,只不过在过程中加一点色彩而已——肉体的最大功能也许是一口袋子,它可以装水盛杂质,但不可能拥抱思想。文化人也如此,文化人只是在袋子的表面绣了几朵花而已。
今晚,我的记忆舔着遗忘瞬间的毛边,擦出没有热量的光。今晚,我的思想突然随着故人和往景的再现走一走文化的独木桥,踉踉跄跄,谁知道何时会走进这城市的一端。刘烨园说:尘世很远。
●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了她,几次分合,到今天已了无兴趣,想想倒有一番责任。长而不乱的发梢依旧飘来熟悉的体香,走起路来胸脯仍旧挺得高高。想起一句广告词:做女人挺好。
曾经认为她是这个城市给我的最高馈赠,曾经牵着她的手走在如荫的小道,闻着诱人的体香。前一年,她从孔乙己的老家回来,给我四瓶绍兴豆腐乳,有辣的有臭的。那一段日子,我喜欢豆腐乳胜过了喜欢她,而每次爱后她都说我从每个汗孔里都透出豆腐乳的味道。
那一段日子,她喜欢我,我喜欢她。
春天总是迷人的,春天的风总会调皮的拍着散步在恋爱路上的男女。偶然经过一排平房,木制的窗渗出淡淡的光和一阵似懂非懂的说话声: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至今不明白什么意思,而此时我投向她的目光被她如晕的红染着了。春水依旧从脚边小溪蜿蜒而过,两人的手抓得一阵紧似一阵。夜晚的春风是最惬意的,我想,尤其是两个人的夜晚,有人说那样的晚上世界没有了经纬,剩下的是一座无名桥。我和她都相信这种说法,相信了好久。
四只豆腐乳瓶子齐齐的搁在我的窗台上,有一天我拿起一只,嗅着残味,该是陶醉吧,失手落地,惨如我脸色。当时我说:这是她的乳房,留下的是她的大腿和身躯。如此的情节太轻微,她的足音落如尘埃。不知什么原因我选择了一雨后的春天,默默的迈过了她的台阶。这个城市的春天是多雨的,淅淅落落下个不完,她长长的发梢滚着雨珠,从这个春天退到了这个城市的一角。
我曾发誓我爱她,我爱这个城市,我爱这个春天。这个城市习惯于把春天塞得太满,总想把男人女人春天秋天风轻雨骤融为一体,没有给我留点空间。钱钟书走着走着,回头对我说:你曾经受我的引诱和试探。另外,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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