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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是经济大省,文化大省,同时也是“教育大省”,之所以能在全国称得上是“教育大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育事业有较充足的财政投入作保障。一份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显示,“十五”以来,江苏无论教育经费总投入还是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在全国都排在第二位,仅次于广东。另据了解,今年全省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将有增无减,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也将是条件成熟后的必然选择。从这些令人欣喜的举措和目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省委、省政府在发展各项事业中所秉持的“教育优先”政策。
事实:江苏究竟给教育投了多少钱
据了解,2001-2004年间,江苏教育经费投入不但稳处全国第二位,而且随着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各级财政对教育投入还在逐年增加。据财政决算统计,2004年全省一般预算教育支出263.6亿元,比2003年增长23.8%,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1.6个百分点,达到了国家法定的“三增长”要求。目前,江苏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是1/5强,江苏的这一比例略高于美国、日本、韩国同类发展时期(人均GDP1000~3000美元)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水平。江苏的GDP全国领先,但由于经济结构和财政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江苏的人均财政收入、可用财力并未在全国名列前茅。据介绍,江苏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水平在全国位次一般在第14位左右,而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和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在全国的位次大致排在第7位,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排在第10位左右。后三项指标的位次明显前于第一项指标,可以充分说明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发展各项事业中所秉持的“教育优先”政策。此外,如果把地方政府对高校校区建设的各种政策性扶持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托政府信誉所发生的融资性教育投入计算在内,则江苏实际的教育投入总量要大得多,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在全国的位次也还要前移。
衡量:“占GDP的4%”不完全科学
财政教育投入占GDP4%的指标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水平,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此来要求衡量一国之内的一个地区。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这样规定的:“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用于举办中小学的经费,校办产业减免税部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结合江苏的情况,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偏低,并不意味着江苏财政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从全国来说,可以用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来衡量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4%的比例规定也正是就全国而言的),但不一定适用于一个地区。首先,一个地区的GDP数额大,并不等于其可用财力必定比其他地区多。GDP是按属地原则统计,而现行财政体制下,财政收入是按中央、地方级来统计的,况且按照国家财政体制规定,经济较发达省份还要将自己的收入上缴中央一部分。也就是说,江苏GDP创造的财政收入有相当部分为国家作了贡献。去年江苏财政总收入实际入库数为2216亿元,上缴中央818亿元,另有418亿元社保基金是企业职工的“生活费”,“动不得”,算下来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只有980亿元左右,即使加上中央返还的部分也就1000多亿元。在这有限的财力中,按照国家规定还要负担“三农”、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各项重要的财政支出,就此而言,去年对教育经费投入的260多亿元,占的比例相对较高,已经超过20%。其次,经济结构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地区的GDP对财政收入贡献率不一。江苏GDP和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可用财力不是很高。我省苏北还有不少县(市)的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只有4%左右,需要省里通过转移支付帮助解决困难。2003年,江苏省GDP总量是上海的2倍,而同期一般预算收入只是上海的90%。一个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的高低与其教育投入力度的强弱并不一定成正比,与其教育发展水平的优劣并不一定成正比。2003年江苏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1.89%,而西藏高达9.67%,后者的经费中有不少便是中央通过集中经济较发达省份的财力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资金。另外,现行财政体制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时仅含了预算内拨款,没有包括一些教育基金以及对校办产业的减免税扶持等。因此从全国看,可以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的高低来衡量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的大小,但用这一比例来衡量一个地区财政教育投入力度并不完全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