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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年成就辉煌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记者 翟帆)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迎来了自己的20周岁生日。今天上午,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纪念大会,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建20周年,总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验,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革和发展。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会议。教育部部长、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主任陈至立和北京市副市长林文漪到会并讲话。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制度的创新。20世纪70年代末,十年动乱结束后,社会急需各种人才,而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建立。经教育部批准,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等三市一省在全国率先组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试点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并逐步在全国推广。
陈至立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她指出,20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随着国家的改革和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壮大,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年累计报考人数达到1亿多人次,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290多万人,中专毕业生40多万人,目前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达1680多万人,考试的专业从开始试点之初的少数几个,发展到今天的11个一级学科、239种专业,人才培养层次也从单一的专科发展到专科、本科、独立本科和中专、以及部分职业证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公民提供了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较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性原则。目前,我国每万人中就有56人参加自学考试,北京市每万人报考率达到166,在全国高等教育11%的毛入学率中,自学考试贡献了约2.5个百分点,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发展继续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在籍考生中各类在职人员占全体考生的60%以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占全体考生的29%;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机构和课程设置,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原则的运行机制。自学考试制度强调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打破了传统的教育模式,是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种积极探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陈至立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办学层次更加多样化,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将得到更大的发展。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技术的不断创新,对自学考试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充分认识自学考试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在政策、宣传、机构、队伍和经费投入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要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社会化、开放性的优势,积极探索并扩大自学考试的服务领域。要加强法规建设,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自考生的全面素质,为国家广开成才之路,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会上,教育部对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教育部副部长吕福源出席会议,全国自考委副主任王明达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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